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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福建省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返回列表发表日期:2011/10/28 16:53:29

 

关于征求《福建省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各设区市安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单列考核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闽政文〔2011114号)精神,结合我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我办对《福建省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将电子稿挂在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站上,网址:www.fjsafety.gov.cn(公文公告栏),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11112日(星期三)16时前书面反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饶祥林,83317678 87548643(自动传真),15980644698

专此函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客观评价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人民政府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下同)和省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考评。考评具体工作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奖惩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省政府下达的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以及本年度的工作部署要求等开展。

第五条 设区市政府考评内容由工作保障责任目标、事故控制责任目标、抽查相关单位和工作创新等四个部分组成;省单列考核单位考评内容由工作保障责任目标、事故控制责任目标和工作创新等三个部分组成。考评采取评分制,除1000分标准分外,设工作创新50分,扣分以考核内容中的标准分为单元,扣完为止。

(一)设区市政府的工作保障责任目标考评标准分为340分,省单列考核单位的工作保障责任目标考评标准分为500分。内容由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与落实、基层与基础建设、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事故处理等七个方面组成。

(二)设区市政府和省单列考核单位的事故控制责任目标考评标准分为500分,内容由省政府下达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相对控制指标、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重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和其他考评指标等五个方面组成。事故指标考评以核对后的年度事故统计数据为准。

(三)对县(市、区)、乡镇(街)、设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查,主要是检查考评设区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考评标准分为160分。设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市、区)、乡镇(街)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考评标准分数分别为40分。考评中将随机抽查2个市直部门、2个县(市、区)、2个乡镇(街)和4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后采取简单加权平均法求得各项得分。

(四)设区市政府和省单列考核单位的工作创新分别为50分,内容由省政府安委会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确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办法进行,坚持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到自查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年度考评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

第七条各设区市政府和省单列考核单位应根据《2011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评分表》和《2011年省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评分表》,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计算出工作保障责任目标和事故控制目标两个部分的自评分数,并在201115日前将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书面报省政府安办。

第八条各设区市政府和省单列考核单位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2011年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必须在2012110日前报省政府,同时抄送省政府安办。

第九条考评由考评组对照考评评分表逐项查阅相关材料,分别进行评分。抽查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由各考评督查组随机安排,并对照考评评分表逐一进行评分。

第十条设区市政府和省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年度考评情况,由省政府安办进行汇总和综合初评,并报省政府审定,由省政府确定并进行表彰奖励。对重大事故超过省政府下达控制目标的省单列考核单位或发生重大事故的设区市,按有关规定年度内不得评为先进或达标单位。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2011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评分表.doc

      2.2011年省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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