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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策气体(福清)有限公司乙炔576万Nm3/a、氢气2087万Nm3/a、一氧化碳351万Nm3/a生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表时间:2024-07-2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项目名称

久策气体(福清)有限公司乙炔576Nm3/a、氢气2087Nm3/a、一氧化碳351Nm3/a生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久策气体(福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122日,法定代表人为何经仁,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高港大道1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该公司于2023116取得福建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1102720241026日,编号:(闽榕新)WH安许证字〔2015000016(换)号,生产场所地址: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高港大道1号,许可范围为:乙炔576Nm³/a、氢气2087Nm³/a、一氧化碳351Nm³/a目前该公司现有员工148人,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配置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有:电石、乙炔、丙酮、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次氯酸钠溶液(10%13%)、氢氧化钠(固体)、磷化氢、硫化氢、二氧化碳[压缩的]、甲醇、氢气、一氧化碳、天然气、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经辨识,该项目的乙炔充装车间生产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电石库(含丙酮库)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和工艺为国内成熟工艺,是同行业较为常用的生产工艺,生产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未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该项目的自动化控制技术采用先进的分散型控制系统(DCS)。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勘查的基础上,结合该项目的生产特点,通过对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并经定性、定量评价,该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项目组长

杨辉锋

项目组成员

杨辉锋、张鸿飞、余穗荣、陈建昌、余祥树、潘虎

现场评价人员

杨辉锋、张鸿飞

现场评价时间

2024.4.29

过程控制负责人

何晓玥

技术负责人

邱有富

报告编制人

杨辉锋、张鸿飞

报告审核人

戴金儒

技术专家

/

评价时间

2023.4.29

报告提

交时间

2024.7.24

到现场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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