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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其中2.6万吨/年FCC废催化剂(含镍)生产线、1.1万吨/年有色金属废催化剂生产线】安全现状评价
发表时间:2025-04-2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项目名称

泉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其中2.6万吨/FCC废催化剂(含镍)生产线、1.1万吨/年有色金属废催化剂生产线】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泉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南山片区园南路3号,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该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六水硫酸镍、偏钒酸铵、硫酸[含量98%]、磺化煤油、过氧化氢溶液[含量50%]、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50%]和天然气(燃料)。其中天然气(燃料)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硫酸[含量98%]属于易制毒化学品,过氧化氢溶液[含量50%]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上述其他危险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主要存在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弱、灼烫、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和坍塌等危险因素;该公司内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因此,泉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内甲类仓库、废剂库、FCC仓库、危废库和酸碱罐区的作业条件危险程度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该公司甲类仓库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

该公司厂区内建(构)筑物与周边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该公司影响不大。

该公司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第二类 限制类”和“第三类 淘汰类”,不属于首批重点监管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采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未列入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该企业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生产设备可靠,安全设施及附件配置合理。

该公司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足额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从业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已备案;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相关要求。

该公司不存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文件中界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情况均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项目组长

林伟宏

项目组成员

林伟宏、林仁杰、余穗荣、余祥树、陈建昌、韩新福

现场评价人员

林伟宏、林仁杰

现场评价时间

2025-03-07

过程控制负责人

何晓玥

技术负责人

吴艳强

报告编制人

林伟宏、林仁杰

报告审核人

李慧颖

技术专家

/

评价时间

2025-03-07

报告提

交时间

20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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