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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工贸企业,但是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中间产品(液氧、液氮、液氩)需对外进行销售,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的规定,该公司制氧车间于2021年7月12日取得了泉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闽泉安危经[2015]000002(换)号,有效期至2024年1月28日。该公司制氧车间自2021年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该单元内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储存设施、生产工艺、生产用原辅材料、作业场所、建(构)筑物等基本无变化。该公司制氧车间近三年来在生产过程中未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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