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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高纯氨气纯化站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发表时间:2023-07-1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项目名称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高纯氨气纯化站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该公司总用地面积为1666754m2,位于南安市石井镇院前村西侧,根据泉州半导体产业高新园区南安园区用地布局规划,项目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地块北侧、东侧为绿地,西侧后井水库为绿地和灌溉,用地南侧隔厦漳泉联盟高速为绿地。

1)建设单位: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高纯氨气纯化站项目

3)法人代表:林科闯

4)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划分行业分类可知,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机械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令〔2019〕第29号,〔2021〕第49号修改)第一类“鼓励类”,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高纯氨气纯化站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成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的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属于鼓励类第十一类石油化工第12项“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该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其主要生产设备的选择、材质均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其所选用设备不属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之列。

高纯氨气纯化站项目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安全技术装备均未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第二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19号)和《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中规定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安全技术装备目录中。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高纯氨气纯化站项目未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高纯氨气纯化站项目生产的产品(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的规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在进行相关经营活动时,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该项目厂区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氨、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氮[压缩的];涉及高毒物品有氨;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氨、天然气;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有氨-有毒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存在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灼烫、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坍塌和其他伤害(噪声危害、低温冻伤)等危险、有害因素。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高纯氨气纯化站(生产单元)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一级。

该项目高纯氨气纯化站的危险程度为高度危险,等级为“Ⅰ”级。

该项目的个人风险基准范围内不存在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等,故该公司重大危险源带来的个人风险可接受,符合个人风险控制要求。

该项目整体区域的社会风险曲线落入“尽可能降低区”和“可接受区”,生产过程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生产、储存设施均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探测报警器,生产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改进措施能有效降低社会风险,重大危险源带来的社会风险可接受,符合社会风险控制要求。

该项目选址合理,厂区内建(构)筑物与周边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均符合规范要求,与周边单位相互间基本无影响。该项目将企业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外部安全防范距离,经核实外部安全防范距离范围内无不存在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等,符合要求。该项目按要求采取有关技术措施以后,自然灾害对该项目安全影响可以得到控制。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各功能区域划分明确;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措施、建(构)筑物间的防火间距、厂区道路设置、给排水措施以及防高处坠落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及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在生产工艺、设备、自动控制等方面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该项目在依托的供电电源,配电线路系统,设备、电气安全,配电室安全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该项目消防用水系统能够满足灭火需求,灭火器配置符合要求;室外消火栓布置符合要求;报警通讯设施能够满足要求。

该公司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能满足该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

项目组长

柯文耀

项目组成员

柯文耀、余穗荣、林仁杰、陈志隆、韩新福、余祥树陈建昌

现场评价人员

柯文耀 林仁杰

现场评价时间

2023-05-25

过程控制负责人

何晓玥

技术负责人

吴艳强

报告编制人

柯文耀、林仁杰

报告审核人

李慧颖

技术专家

/

评价时间

2023.05-06

报告提

交时间

2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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