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国家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1-08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
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印发给你们,从即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2013年12月23日
 
 
友情链接
FRIENDSHIP LINK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卫建委
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市卫健委
福建省卫健委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联系我们
注册
登录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