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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返回列表发表日期:2011/08/24 10:22:06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7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8月14日,苏树林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听取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贯彻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的部署,立即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摆在首位,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住建、教育、安监、宣传等部门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持续抓到底。

   (一)以铁路、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铁路部门要对线路、车辆、设备、信号、供电、制度和管理等进行全方位排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地区的挂牌整治,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总量大的地区和行业的重点整治;强化施工运输车辆、农村客运、校车安全整治;强化私家车和摩托车安全管理;强化事故多发路段整治,继续对病险老旧桥梁进行全面排查检测,该加固的加固,该维修的维修,该停用的停用。对临崖临水危险路段要加快整改进度并完善警示标志。

   (二)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领域。要强化煤矿“一通三防”措施,认真排查治理煤矿水患和火灾隐患;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矿井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尾矿库安全挂钩制度。

   (三)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转包、分包专项治理。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

   (四)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建筑起重机、模板工程、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市政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以“三合一”和农村消防为重点的消防领域。要全面清理和整治“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以高层建筑、既有外墙改造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

   (六)以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为重点的水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未经年审、老旧、“三无”、救生设备短缺、未签证、出海未编队、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渔工证件不齐以及船名号标识不清等船舶,以及渔船、农用船、自用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全面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安全标准核准、危险性作业许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隐患整改效果评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确保现有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各类企业要及时制定或修改完善相应的产业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快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和经费落实到位。对公用安全设施,政府投入要及时到位,企业投入要督促落实。要严格安全准入,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分层级、分岗位的安全责任体系。各类企业要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在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制度,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进一步明确、理顺和完善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机构,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加强行业指导检查,承担安全监督监管责任。着力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健全综合考评机制,认真落实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较大非法违法事故跟踪督办和通报等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建设

   (一)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总体保障能力。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保障、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安全科技支撑、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应急救援、宣教培训等“六大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监管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技术装备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等“六个能力”。要认真落实《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总体保障能力。

   (二)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强力推行新型实用科技产品,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按规定时限完成闽政〔2010〕22号文件明确的各项安全技术装备安装应用工作。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依法暂扣其生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企业,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安监机构队伍建设,按照不同地区、经济规模总量和人口数量配备安全监管人员,要将市、县(区)安监局设置为政府组成部门或政府直属机构(正科级)。要强化乡镇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装备。推广村居、社区配备安全协管员。要根据国家颁布的标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保障、实训考核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努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依法加强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协调督促作用,加强综合监管,大胆检查,敢于问责。

   (二)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层层落实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监管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管,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防死灰复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把“打非”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轨道,推动“打非”专项行动扎实、持久、有效开展。

   (三)着力提升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水平。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要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抓好安全生产新闻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六、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经验教训说明、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素质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建设以人为本、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岗前、班前培训,不得搞速成班。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领导干部尤其要全面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三)认真学习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要学习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改进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政府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剖析交通安全事故的深层次问题,抓准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措施,有效降低事故总量。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要迅速将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并紧密结合实际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于9月10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办,以便汇总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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