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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北省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承诺和安全评价行业自律收费标准的通知
返回列表发表日期:2013/04/10 16:39:25
关于转发湖北省安全评价机构
从业行为承诺和安全评价行业自律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安监发〔2012〕15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为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管理,促进安全评价机构健康有序发展,2012年6月28日,我省18家甲、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和外省来鄂备案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就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活动、机构(人员)资质(资格)管理、过程控制、技术服务收费等安全评价从业行为作出了承诺,并统一了安全评价行业自律收费标准。现予以转发,请认真执行,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行为。
附件: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