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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关事项的通告
返回列表发表日期:2012/02/07 19:39:39
福建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正式启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人事函〔2011〕199号)的要求,自201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启用注册管理系统。启用后,注册申请人(个人用户)必须首先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 )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后,方可向省级注册机构报送注册申请材料。为了确保注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注册人员条件
申请注册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2.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
二、申请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通过网络申请注册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福建省安科院。申请人和聘用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以下2个网址中的链接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注册申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www.chinasafety.ac.cn)。
具体操作参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申请人(个人用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一)
(三)申请人的网络申请提交后,应将纸质申请材料递交至福建省安科院。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福建省安科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办的全部内容。
(四)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注册流程图
三、申请材料
(一)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
2、申请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
4、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张。
(二)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原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
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5、注册有效期内满48学时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变更注册
1、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3、与原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期或者解聘证明;
4、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四)重新注册
1、重新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已过期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或聘用证明;
6、注册有效期内满48学时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7、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张。
(五)补办执业证
1、补办申请表及书面说明;
2、损坏的执业证或者在所在地省级主要报纸上刊登执业证遗失声明的原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注:各种注册申请表,可以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下载。
四、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未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与证书复印证书编号件不符
4、聘用单位公章与聘用单位名称不符
5、提交照片与上传照片不符
6、个人申请表初审机构审批栏中经办人签名、机构公章和审核日期缺一者。
7、初审机构审核日期早于聘用单位批准日期的。
8、缺人员汇总表(含电子版),人员汇总表无机构公章和联系人的。
9、四类注册人员汇总表未按照下载表格填写,且汇总表中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号、执业证号、注册类别、聘用单位名称和属性、初始注册发证日期及有效期等主要信息严重错误或缺失的。
10、申请表中申请人未签字的。
11、聘用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的。
12、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未注明教育内容、学时、时间,且在有效期内未达到48学时要求的。
13、延续注册无履职证明原件的。
14、不选注册类别或者注册类别选两个以上的。
15、证件复印件不清晰的。
16、照片数量不够、像纸质量差、尺寸不符、背面未用圆珠笔工整写上姓名的。
17、一人一次同时申请两类以上注册(主要是指同时申请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的。
18、变更注册申请人员执业证有效期离到期不足1个月的。
19、个人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证明材料的。
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五、办理注册时间和地点
(一)收件时间及方式
纸质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统一定为每年双月10号—20号(工作日),申请人报送申请材料可采取直接递交或通过邮寄送达方式。
(二)领证时间
执业证领取时间以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fjsafety.gov.cn)网站公示为准。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宣教中心(福州市北环中路45号,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黄国滨
联系电话:(0591)87815651,87852394(传真)。
六、其他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继续教育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
附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申请人(个人用户)操作指南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申请人(个人用户)操作指南.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存档(2)。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